注册制创业板开通条件

Mary 发布时间:2024-04-11 02:43:17 热度:39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注册制创业板开通有以下条件:

1、新开通创业板权限的个人投资者需要有24个月的交易经验以及前20个交易日日均10万资产量;

2、普通存量投资者参与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交易,则需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

3、取消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要求,投资者可以通过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

创业板注册制上市规则:

1、取消目前创业板现行发行条件中关于盈利业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等方面的要求。

2、优化两融交易机制。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

3、新增股票特殊标识。一是对未盈利、存在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新增特殊标识;二是对上市初期新股进行标识。

4、新股定价取消市盈率的发行价限制。

5、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不再要求券商对其保荐的所有项目进行强制跟投,而是仅对未盈利、红筹架构、特殊投票权以及高价发行的四类公司采取强制性跟投。

创业板注册制交易规则:

1、新上市企业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之后涨跌幅限制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存量公司日涨跌幅同步扩至20%。

2、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3、实施盘后定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