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lan 发布时间:2024-04-02 01:10:04 热度:220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有: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以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已结清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债务;借款人房子的首付款一般不可低于50%;借款人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条件:

1、在借款人提供家庭(户口)人均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不含)证明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一个月后,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2、在借款人提供家庭(户口)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不含)证明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一个月后,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3、在借款人提供无房户证明情况下(首次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已拆迁、转让等),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