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交易规则变化

cjh 发布时间:2024-04-08 02:27:37 热度:1617

当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

股票临时停牌至或跨越14:57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4:57将其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按照复牌前的价格,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定价撮合。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正式落地,股票交易规则也有重大变化。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以下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