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银行自动销户规则

Lin 发布时间:2024-03-29 00:57:15 热度:426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规定,当用户账户中,小额账户管理费欠费达到12元、账户余额为0且满足超过3年未使用,符合长期不动户条件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系统将定期自动做销户处理。

长期不动户具体表现如下:
1、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最后一笔交易(不包括结息、代扣利息税、司法查询、司法冻结、司法扣划和扣收小额账户管理费,下同)超过3年的;

2、定活两便账户自起息日起满3年未发生业务的;

3、存单式整存整取定期储蓄账户,未约定转存和未自动转存的,到期后3年未发生业务的;若为约定转存和自动转存的不设为长期不动户;

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销户:
1、网上银行:请登录网上银行,选择“我的账户-账户管理-小额账户销户”功能,可注销柜面签约的且仅存在普通类加办关系、账户余额小于100元(含)的个人网银账户及没有实体的Ⅱ类户或Ⅲ类户;
2、营业网点:请您本人携带储蓄卡(如有配套存折请一同携带)及有效实名证件到全国任意营业网点办理销户,不可代办。如您账户内资金较大,可提前办理取款预约.账户有无实体均可在柜面销户

邮政储蓄银行规定,其他储种(包括通知存款、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一本通、绿卡通暂不设为长期不动户;加办特定业务(如第三方存管)的账户或其他特殊账户可不设为长期不动户;账户状态非正常时(包括止付、冻结、挂失等)不设为长期不动户。

用户需注意,转为长期不动户的账户在转成“动户”前不结算利息,并且长期不动户需要重新办理业务时,需要先解除不动户标志;如果用户已经申请了销户,是不能够解除申请的,旧卡也不能再使用,若仍想在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业务,需要重新办理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