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是哪一年开始的

Sakura 发布时间:2024-04-01 02:12:50 热度:148

可转债是从1996开始的。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 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债(Convertible bond)是债券持有人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可转债的特点是债权性、股权性、可转换性。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其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投资者在投资可转债时,要充分注意以下风险:
一、可转债的投资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
二、利息损失风险。当股价下跌到转换价格以下时,可转债投资者被迫转为债券投资者。因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债券利率,所以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
三、提前赎回的风险。许多可转债都规定了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后,强制转换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