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对st股的买卖规定

Andyral 发布时间:2024-04-08 02:24:07 热度:252

机构对st股的买卖规定:股票报价日涨跌限制为5%;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在显示行情时,不得将特别处理股票的每日行情于其它股票的每日行情混合刊登,要在报刊上另设专栏刊登特别处理股票的每日行情。需要指出的是,标记st股特别处理并不为对上市公司的处罚。

ST股票基本介绍:

一、分类

1、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

2、*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3、S*ST:公司经营联系三年亏损,退市预警+还没有完成股改。

4、S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还没有完成股改。

5、S:还没有完成股改。

二、 ST股票市场特性

1、年末和年初,正逢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以及发布年报,这段时间是ST股最活跃的时候。

2、ST股的走势具有必然的持续性,经常呈现持续上涨或者持续下跌的现象。

3、ST股之间具有联动效应,经常呈现齐涨齐跌的现象。

4、ST股的波动受政策影响较大。

5、每年年报发布时,总会有一些ST股摘掉ST的“帽子”。